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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前兩天江乾法院筧橋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服務合同糾紛。這個糾紛倒不是平常那種服務不到位什麼引起的,而是客戶在美容院做精油開背時,美容師幫忙解下脖子上的項鏈,後來客戶忘了,再後來去尋找時項鏈已經沒了。
  這是一條價值4000多元的白金項鏈,該不該由美容院來賠呢?
  事情的原告是小薑姑娘,被告是她買卡做美容的美容院。目前已經是第二次開庭。
  項鏈確實是美容師摘下的。當時情形是這樣的,小薑先做精油開背,當時美容師說,你的項鏈掛那裡有點妨礙我的手勢,也影響效果。趴在那裡的小薑說,那你幫我解下來吧。
  美容師解下項鏈,就順手放到了美容小推車的抽屜里。一個多小時美容做下來,小薑美美地睡了一覺,後來起身穿上衣服就走了。幾天后,她老公一問,才想起,項鏈沒了。
  小薑去了美容院,都時隔四天了,美容院也沒找到項鏈,兩方就這樣鬧了起來。小薑告了美容院,她有兩個要求:一是把項鏈的錢賠給我;二是我在你這裡買的5000元卡,只用了800元,現在我對你們的服務已經不信任了,要求退卡退餘額。
  庭審中辯論的兩大焦點是:美容院是否應該盡到安全提醒的義務?項鏈究竟是否真的丟在美容院?
  小薑說,做好美容,我就穿好衣服離開了,忘記了項鏈的事情,卻沒有一個服務員提醒我。她認為,這是美容院沒有盡到安全提示的義務。
  在一審時,美容院方面曾經強調自己沒必要擔責任,“這麼貴重的東西顧客應該會自己拿走,而且我們的服務員後來也沒有發現原告的項鏈,當然不需要提醒”。併進而對薑女士丟失項鏈地點提出了質疑和否認。“薑女士是在丟項鏈的四天之後才來我們店里反映這個情況的,這中間存在很多其他丟失的可能”,該店長聲稱,“她肯定沒有把項鏈丟在我們店里。”
  案子在去年年底首次開庭審理時,雙方調解未果。案子昨天也沒有當庭判決。
  本報通訊員 辛成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
  本報實習生 林瀟瀟
  (原標題:這根不見的項鏈,應該誰負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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